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与效率,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在学校网上办公系统-单位公告中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的,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提交材料。
二、未在学校单位公告中发布申报通知的,拟申报教师请提前十个工作日与科研与研究生处联系,确认申报要求、资格条件及校内申报程序。
三、申报材料需加盖校级公章的,须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用章申请手续。
四、申报材料中涉及合同协议等内容,须严格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办理审批,并至少预留三个工作日审批时间。
请各位老师合理统筹申报进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按期完成。如有相关疑问,可向科研与研究生处咨询。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