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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体系构建中的作用,高质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重点产业需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以下统称为U40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选题要求
U40培育项目周期5年,自2025起,每年遴选若干名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支持,到2029年培养支持200名左右。项目按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理论研究类、自然科学实验研究类和人文社科理论研究类三类,每年各类项目推荐数量由市教委依据学校总体情况统一分配,动态调整。各试点高校2025年推荐指标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试点高校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研究要符合科技伦理要求与科技安全规定,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不得开展法律法规禁止的研究。
3.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4.承担高校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有效使用。
三、其他相关事项
1.U40培育项目试点范围、资金来源、项目要求、遴选方式、评价考核等信息内容详见附件1。
2.U40培育项目本年度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请申请人填写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8份,于2025年10月22日前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处。
3.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 “学校+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并填写附件3汇总表,于10月22日前通过OA发送至科研与研究生处。
4.各申报主体要确保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5.试点高校2025年推荐指标,详见附件4。
附件:1. 《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2. 《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报书》
3. 《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汇总表 》
4. 《2025年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试点高校推荐指标》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