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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10-09 09:03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加强我市高校基础、应用基础研究相关规划,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努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按照上级单位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以及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校开展专题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面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我市“双一流”学科设置。一般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置。

支持高校开展长期稳定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要求

1. 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作用,推动形成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快“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进程;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

2. 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与产品应用的协同发展,加快“从1到N” 的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促进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形成可推广的新技术、新 产品和新工艺,为我市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 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鼓励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拓宽研究视野和观察视域;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结合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对策研究,推动高校智库发展完善,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 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 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条件

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重点项目不超过55岁,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其中大学附属医院、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项目负责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各高校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就申报认定条件及其它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对各类科研项目各校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四 、指标测算

1. 项目总数根据以往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规模,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增加的原则,2025年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含附属医院 项目)拟立项350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拟立项200项。

2.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可推荐认定1项重点项目;每个天津市“双一流”学科可推荐认定1项重点项目,每个大学附属医院可推荐认定3-5项重点项目。

3. 认定项目数量的确定。以各校40岁(自然科学)或45岁 (人文社科)以下青年教师在岗在编人数测算,兼顾本学校当年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等绩效情况,确定各高校年度项目认定推荐数量。天津美术学院具体认定推荐指标限额如下表。

五、项目经费

1.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每项不少于6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2万元。

2. 各高校可参照上述标准对项目进行资助。项目经费由各高校足额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3. 各高校要立足优势,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引导多元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投入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教委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10月1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到科研与研究生处,纸质版一份交到科研与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3. 市教委于当年12月份公布立项名单。

4. 项目任务书签订时间为2025年12月份,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日起算。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日

附件【人文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科技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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