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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 (教育学)项目申报通知
2025-06-18 17:10  

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启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全规办要求,现组织我市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通知查询与下载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 查询和下载。

二、三级审核制度及审核要求

我市采取三级审核申报制度,一级管理单位为申报者所在的区属学校、市直属单位、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院系;二级管理单位为区属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属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三级管理单位为市规划办。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市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各管理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三、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规范报送

报送材料内容如下: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二级管理单位以U盘的形式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保存在U盘中报送。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到科研与研究生处,纸质版交到科研与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8日

附件【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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