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按计划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及初筛要求
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2.为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加强结项管理,今年继续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学者申请项目时也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3.请参照限额指标要求,按照工作程序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初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以提高申报质量为 目标,既保护申请人的科研积极性,又适当控制申报规模,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初筛合格者予以上报。在审核和初筛申报材料时,要重点按照《申报公告》第一、四、五、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严格落实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初筛工作中涉及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方面问题的,应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把关。
二、材料审核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 或者抄袭他人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 报课题无关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课题组成员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
4.不采用2025年3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5.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5年4月2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6.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
请各单位对照《申报公告》特别是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在受理申报过程中出现以上不予 受理情形的,我们将视情压缩相关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三、重点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和评审质量,全国社科工作办今年推出部分工作改进和创新举措,请在申报组织工作中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1.按照新的学科设置申报。今年在原有23个申报学科的基础上新增“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2个研究领域,并对部分学科名称作了调整。请通知申请人按照新的学科领域设置进行申报,特别是要引导“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2个研究领域的申请人按照新设学科领域申报,进一步加强这2个领域的研究工作。
2.强调突出问题意识。一是引导申请人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突出选题的问题意识,按照调整后的“课题设计论证”和“活页”要求,认真填写其中的“选题说明”部分,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选题说明”将作为课题评审的重要内容。二是引导申请人认真细致拟定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加前缀后缀,要清晰明确地突出所研究的问题。三是鼓励申请人围绕重点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四、材料报送及邮寄地址
1.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在系统中对《申请书》进行任何改动,务必通过填报系统重新下载打印《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必须有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经责任单位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后自行打印并签字盖章(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内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
2.各责任单位须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顺序(小号在上) 摆放材料,附带各学科申报项目列表分别打包(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打包在同一捆中)。
3.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纸质版申请书“省级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条件,同意报送”,并填写日期 2025年5月30日。
4.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