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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天津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的实施细则
2019-12-31 12:35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育部教研〔2018〕1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天津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的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职、返聘、外聘和特聘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一、重要意义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关键力量,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导师要强化育人职责,提升育人水平,引导和帮助研究生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和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因此,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对于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美术与设计人才。

三、总体要求

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工作职责

(一)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遵守职业道德,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学风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导师应将培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放在首要位置,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在授课中要引导研究生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创作出具有时代特征,弘扬主旋律的精品力作,努力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美术和设计人才。

(三)导师应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四)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升学术道德涵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对研究生的学术规范负有监管责任。

(五)导师要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应经常与研究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积极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关注研究生的经济压力、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注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对研究生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研究生培养部门。

(六)导师要主动了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重大集体活动。

(七)导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对研究生请假、校外实习、评优评奖、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各项申请进行把关,参与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善后工作。

五、考核和评价管理

(一)每学年对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坚持学科学术管理组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

(二)建立健全导师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和表彰奖励机制。将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给予表彰与奖励。

(三)对于未能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或履行不力的研究生导师,视情况采取批评、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四)将导师育人水平作为遴选和考核的必要条件,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六、附则

(一)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与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专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本实施细则由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津美党发〔2019〕95号 中共天津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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